6月2日,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获悉,《成都市公园(绿道)阳光帐篷区开放试点方案》(简称《试点方案》)出炉。《试点方案》在成都“11+2”区域内梳理了一批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公园(绿道)草坪或林下空间作为公园(绿道)阳光帐篷区开放试点区域,通过进一步完善公园(绿道)标识系统,周边适当增加便民、运动、娱乐等设施,进一步满足市民户外活动需求。
同时,还将打造休闲、运动、健身等生活场景和文化演艺、文化鉴赏等文化场景,在公园(绿道)草坪区开展草地音乐会、创意集市等活动,开设花艺展示场地、生态科普教育活动区等,满足市民群众多样化需求。
记者了解到,为进一步加强公园(绿道)阳光帐篷试点区域管理,为市民游客创造更高质的新型户外休闲体验,成都还确定了成都市公园(绿道)阳光帐篷区试点管理基本原则。
管理基本原则要求,公园(绿道)主管单位需进一步完善阳光帐篷区标识,明确帐篷搭设区域界线,做好线路指引,设置醒目an全须知提示牌。同时,建立阳光帐篷区管理规章制度,制定an全应急预案,有现场管理人员或志愿者,加强卫生保洁和安保巡逻。
阳光帐篷区试点区域应定期做好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,根据草坪生长周期和特性制定帐篷区开放时间表,阳光帐篷区原则上夜间不开放。
帐篷设置也进行了规定,管理基本原则提出,可设置中小型家用帐篷,占地面积小于5㎡,高度不超过1.5米。为保护草坪和环境,不提倡使用需脚钉固定的天幕、帐篷等。
同时,管理基本原则对市民游客行为进行了规范。禁止攀折花木、乱丢垃圾、毁坏草坪等不文明行为以及烧烤、烹饪等使用明火行为。加强对不文明行为劝导,严重违反者可依据《成都市公园条例》《森林防火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置。
附:成都市公园(绿道)阳光帐篷区开放点位